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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素质培养应该要做的

时间:2012-10-22 17:28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 点击:

  我认为应做到以下方面。

  (1)使学生掌握过硬的法律知识。在教学内容上,减少过多的理论知识,增加实用知识和相关知识:教学内容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要结合司法实践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既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又能较快、较好地适应司法工作的需要,让学生尽可能扎实地掌握法律理论知识,为以后的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便不从事法律工作,也培养了学生深厚的法律功底,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2)使学生具有较全面的综合知识。结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实际,以职业素质训导为核心,根据"知识、能力加素质就是综合竞争力"的教育理念,不断加强以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职业素质、人文素质和基本能力(含信息处理、自学、语言文字表达、合作协调、英语应用、创新创业能力)素质在内的全面素质教育。增加了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关与交际艺术、创新能力培训等选修课程。

  扩展综合性知识,注意交叉学科知识的教育。高职法律培养的人才是三种能力:基本能力、专业能力、迁移能力。不可否认的是我们专业的学生毕业后有一部分是从事非法律工作的,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迁移能力G迁移能力是指灵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其它问题、从事其他工作的能力,包括后继学习迁移能力、工作迁移能力。

  (3)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知识与动手能力。与社会接轨,使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如法庭旁昕、模拟法庭、以法律为主题的辩论赛;社区法律援助服务;法制日的宣传活动等教学方式,此外学生应当利用假期时间到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进行实习,或者以某一课题进行社会调查,并形成一项制度。例如我院的法律服务中心组织的法律诊所教育就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法律一系连续多年搞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师生共同参与,接受了很多当事人的咨询,让学生与社会直接接触,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出去,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过程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这也是获取知识的手段,或者这也是一种知识,这种知识更重要。因为我们要培养具有综合性工作能力的人才,只强调知识、技能远远不够,过程更重要,在过程中让学生体验,在过程中让学生进步,通过过程的体验,让学生把看到的、听到的内化为自己的能力。

  当然,法律高职教育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寻,法律高职一定要区别于理工科的高职,根据自己的特点摸索一套实用可行的方法,这需要我们一起探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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