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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思考与实践

时间:2013-04-17 09:34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1 点击:

  本文是一篇来自于《高等教育研究》的教育论文,主要是关于地方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思考与实践的阐述,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我国高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时代主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做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了切实推进与落实此项战略部署,2010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通过体制、制度与机制的现代化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促进我国人力资源强国的建设。而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与改革中,构建、推行与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成为改革的焦点与突破口。

  一、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是现代大学的制度之维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是指学校的管理重心由校机关下移至学院,学院实行实体化运作,学校主要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筹措与分配办学经费、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手段对学院实施管理,学院在学校的宏观调控下承担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力和利益。校院两级管理是一种不同于高校传统管理方式的新模式,根本目的是要解决高校发展的动力机制问题。

  它的核心就是降低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力,调整管理跨度,规范管理行为,真正建立起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办学的高校运行机制,促进学科的整合和发展,激发各级组织的活力,切实提高办学效益。l 1 j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制度之一,是能否有效吸引高质量人力资源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实现高等教育人力资源培养、开发,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机制平台与制度基点,是落实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三位一体功能的结点,已成为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主题。

  从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的实施现状反思与发展趋势研判,可以看到校院两级管理是一种不同于高校传统管理方式的新模式,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与治理结构应对高等教育进人大众化阶段,教育管理去行政化、学术治校、自主办学、事业单位管理改革的必然转变,这一模式的有效构建与运行,将深刻改变高校教学、科研、学生、人事等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提升高等教育的办学效益,推动大学制度现代化进程。

  二、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发展现状从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实践发展来看,现阶段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推行呈现出两个特点:

  1.发展的阶段性。所谓阶段性是指不同层级的高校推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进程不同,“985”、“211”等重点院校已完成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建设,相关制度已经构建、调适与运行,发展已由形式转变进入质量建设阶段;而地方高校则刚刚推行或是试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并由于地方校院在办学定位、教育资源、管理内外部环境与所处地区、行业、历史沿革的特点不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在形式选择、变革路径、构建模式、治理结构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发展的差异性,加之地方高校在绝对数量与服务地方的直接性上意义突出,这一层面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改革现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现代制度建设的重心。

  2.模式的多样性。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在实践中不是统一模式,而是根据校院分权围绕的核心、侧重与运行机制的不同,形成不同的模式选择。

  划分校院两级的管理权限,其根本目的就是通过给予学院比较独立的学术自主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学院围绕学校的学术发展战略目标,主动积极地提高学术水平。在此目标引导下,不同学校在权限划分的内容、程度和方式上都有各自的特点。根据管理权利与权力运行方式的构架,校院两级管理又可分为三种模式:一种是教学、学生和科研等诸多具体管理事权在校院两级管理中的划分,这是大多数高校所采取的模式,即“事权下放”;第二种是学校人事管理及分配在校院两级管理中的划分,这类学校除了事权上进行了校院的划分,在人事管理和分配方面,也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校院划分,其岗位设置、聘任、考核和分配都基本下放到学院进行;三种是以财务二级管理制度为核心的,涉及人、财和事权在校院两级权限划分的改革。l2 J很难明确评判哪种模式更好,特别是地方高校因为转型情况不同,在资源配置、办学定位与特色方面只能在结合学校自身资源与发展目标的情况下,创新地选择模式方式,寻求发展。

  三、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发展的反思与借鉴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是一个涉及到治理结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配套构建的系统工程,通过对国内外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实践的考察反思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得出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发展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以推动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科学构建与运行,取得良好的教育效益。

  (一)科学规划学校与学院的治理结构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现代制度特点表现为依据一定原则与标准所进行的分权管理,降低了管理重心,减少了行政色彩,突出专业办学,优化了治理结构,主要是规划理顺学校与学院的治理关系,明确各自在治理中的角色、职能与权限,就人、财、事权做好配置,无论采取哪种模式,要想取得良好效果,都必须规划出科学合理、激励约束并重的治理结构。一般而言,学校以法人代表的角色,从战略发展的视角研究学校发展定位、资源配置、寻求战略机遇,做好制度与政策的供给,把握学校发展的大方向,而学院作为具体的办学实体,在专业治学的准则下,拥有具体办学管理权力,在学院内部享有自主决策、自主管理的权力,通过在教学、科研、学生、财务人事方面的管理权运用,以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事权的配置使用,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提高单位办学效益。

  (二)合理构建职能部门与学院的管理架构高校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的区别就是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管理关系的转变,由科层管理的直线职能式行政化管理,转变为专业治学的扁平办学式学术化管理,强调的是管理重心下移,由行政控制转变为服务支持,将办学资源与权利下放给具体办学的二级学院,使其成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的落实者和体现者;在符合学校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二级学院具有组织、人事管理、分配自主、自助理财和自主配置物力资源等权力,并成为日常管理运行的中心,能够自主运用资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发挥其办学的基础性、积极性、前瞻性;学校的职能部门更多的是提供信息、资源的服务,以及必要的行政事务管理,不再直接分配任务与干涉具体事务,更多的是代表学校进行指导、监督与服务,二者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与定位,配置相应的责权利,实现职能对称。

  (三)和谐理顺行政权与学术权的运行关系学术权和行政权是高校内部管理机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权力基础,大学的权力结构体系包含政治权(政治领导权力)、行政权(行政管理权力)、学术权(学术管理权力)和民主权(民主管理权力)等四种基本权力,其中行政权与学术权是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改革的关键。行政权包括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学校方面的行政权主要是学校层面的行政决策权和按照校院模式分权后留下的宏观管理权;学院方面的行政权主要是学校分配和下放的与学院相关的行政管理权。学术权包括在校院系三个层面,学校层面体现在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上,学院层面体现在学术分委员会和学位分委员会上,系(所)层面体现在教授个体上。 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是建立在专业治学、尊重学术权基础之上的,因为大学从本质上是学术共同体,遵循学术管理是其管理内核与内生逻辑要求;同时,大学作为一种正式组织形态,必然存在组织的行政权,特别是在我国高校组织高度行政化的历史惯性影响下,学术权与行政权的冲突与协调一直贯穿于大学运行中,能否依据高等教育发展与办学规律,做好两种权力的制度定位,形成和谐理顺的运行关系,将成为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改革的关键。

  (四)优化创新二级学院的组织管理能力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推行,对于学校与二级学院在组织与管理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能力要求,特别是对于办学主体的二级学院,改变了过去按照职能部门布置开展工作的运行模式,而是从自主办学的视角出发,结合二级学院所拥有的人、事、财权等资源,围绕教学、科研与学生工作开展具有自主性的管理活动,这就需要二级学院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先从总体上的治学方略、办学理念、办学思路、教育模式、学科专业特色、人才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思考和总体设计,形成绩效管理体系,采用适合本学院发展的管理模式,在管理方法与方式上具有创新,增加目标管理的内容,形成组织管理能力,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教学、科研与学生管理活动顺畅进行,推进学科建设的深入发展,形成良好的办学效益。

  四、鞍山师范学院实施的校院两级管理模式高等教育现代化发展要求构建现代大学制度,鞍山师范学院以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顺畅、校院治理融洽、教育办学功能优化、推进高等教育制度现代化为功能定位,提出了鞍山师范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以此形成了比较清晰的改革思路和目标,对促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在学校与学院治理结构上,尊重办学规律,形成善治结构。学校担负校一级的领导、宏观管理与协调、服务与保障责任。突出发展目标、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管理,重点抓好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强化服务与监督功能,基本保证学院拥有解决教学科研一线问题所需的各种资源,保证正常运转,确保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院在学校领导下,担负学院一级的领导、管理、协调、组织、服务责任,重点抓好自身发展目标的建立和工作计划的制定,按照学校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目标。

  2.在职能部门与学院的管理关系上,明确校院责权,形成现代管理架构。学校着重于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学生工作、财务工作、资产管理、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的划分,以及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各自的权限职责与衔接联系。如在财务管理方面,学校统筹办学经费并对经费进行合理分配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对外财务关系,统筹谋划并多渠道筹措学校办学经费,强化学校宏观调控能力;二级学院制定学院的经费管理制度、编制学院年度经费预算、负责学院划拨经费及其它各类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组织专项经费的申报和实施等。

  3.在以行政权与学术权为基础的权力运行关系上,突出民主学术,形成权力均衡运行。在科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基础上,突出学术权力的治学、办学原则,学院实行教授(专家)委员会制度。

  教授(专家)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和学术管理的民主决策机构。学院教授(专家)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讨论审议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方案、讨论审议学院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研究决定学院教师引进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研究决定学院教研项目、科研项目立项和评奖的推荐,讨论审议学院实验室建设及其他资源配置原则、讨论审议学院学位授予工作、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等其他重要学术事项;学院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审议决定学院二次分配方案和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学院年度经费预算。

  4.在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组织管理能力上,推行目标管理,形成创新机制。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管理,管理目标主要由教学工作、科研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等5个方面组成,学校制定学院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单项考核办法对学院进行单项考核,学校根据单项考核成绩确定学院综合考核等级,考核结果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学院相关利益挂钩。学校给予二级学院相对宽松的管理自决权,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学院进行组织管理创新,提高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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