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0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做好本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申报评审的对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卫生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学历、资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与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证书》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资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同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来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不能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任职年限申报者,任现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

  三、申报评审的论文按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执行。提交评审的论文必须是2010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的刊物原件,论文的清样稿,不予认可。厚的论着不需原件只交复印件(包括着作的封面、目录、相关内容及封底)。

  四、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整理审核工作。上报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齐全、规范,并按要求装订。今年申报对象可直接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各单位务必要求申报对象按评审管理软件的设置要求录入信息数据(含照片)。为了确保纸质申报材料与评审管理软件上的材料一致,要求每个申报人员的《综合表》必须从评审管理软件上产生。各种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公章。报送评审的各种表格(附件2-9)从卫生公文收发系统或金华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下载,并按规定格式(A4或A3纸)打印。破格晋升人员在材料袋封面及评审表封面的左上角标明;破格”字样。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每一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上报即可开始公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在7月底前报我局备案。对弄虚作假者,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推荐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除了报省卫生厅15份外,再加17份报市中级评委会,分成15份、16份各一叠,另1份单独放在材料袋内。

  七、其它材料

  1、各县(市、区)和市本级非卫生系统单位需提交委托评审的委托书1份。

  2、请义乌市、东阳市将推荐到省高评委评审的名单表报我局一份,在名单表备注栏写上评审对象的身份证号码,以便做准考证。

  八、各单位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务必在7月3日前报送我局(义乌市、东阳市除外),同时,将评审管理软件上产生的数据从网络上传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单表》上报纸质表格各1份,同时上报电子件。医学全在.线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