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10月2日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的婚检率大幅下降,导致不少新婚夫妇带病结婚,势必给将来的家庭及生育的后代和社会带来严重的隐患。婚检一直以来被认为在发现疾病尤其是发现传染性疾病、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和死亡率、实行优生优育、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都起着积极作用。为了解婚检人群中乙肝表面抗原(HBsAg)艾滋病病毒(Hiv)的感染情况,更好地遏制乙型肝炎和艾滋病在禄劝地区的传播和蔓延,我们对2011年1一l2月来我院进行婚前体检的人群进行HBsAg和HIV检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选择2011年1一l2月来我院进行婚前体检的男女共计6 428人,男性3 214人,女性3 214人,包括初婚者和再婚者。初婚男性3 149人,女性3 177人;再婚男性65人,女性37人。年龄2258岁,其中22~3O岁6 172人;30~40岁237人;4050岁l3人;50~58岁6人。婚检人群文化程度:小学334人,初中2 429人,高中2 999人,本科544人,研究生及以上122人。检查人群大多数来自本省,本地工作的男性2 956人,女性3 053人;外地打工的男性258人,女性161人。婚检人群年龄、学历和工作所在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仪器和试剂HBsAg试剂盒由北京万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HIV试剂盒由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均批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采用美国MULTISKAN MK3型酶标仪和奥地利洗板机。

  1.3 方法采集所有检测对象空腹静脉血3~4 ml,2 000 r/min离心10 min后置于28℃冰箱内保存,于当日或次日进行检测。HIV抗体初筛阳性标本送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免疫印迹 B)法进行确认。

  2 结果

  2.1 HBsAg检测结果在6 428名婚检人群中,检出HBsAg阳性292例, 阳性率为4.54%,其中男性180例,阳性率为5.6%;女性l12例, 阳性率为3.48% ,男女阳性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2=16.589,P<0.05),见表1。阳性者年龄均在2232岁之间,其中母亲表面抗原携带者47人,有输血史者13人,原因不明者232人。

  2.2 HIV 检测结果在6428名婚检人群中,检出HIV抗体阳性15例, 占婚检人群的0.23%,其中男性7例,阳性率为0.22%;女性8例,阳性率为0.25%,男女阳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0.067,P>o.05),见表1。阳性者均无艾滋病相关临床表现,大多既往有性乱史、外出打工史,承认性生活较乱。但经体检无发热、皮疹、淋巴结和肝脾肿大等艾滋病相关临床表现。

  3 讨论婚前医学检查是对乙型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感染的情况早发现、早控制和早治疗的有利举措,也是保护婚检人群健康、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第一道防线。众所周知,HBsAg可通过母婴、血液和性接触途径传播。有资料表明.我国HBsAg携带者主要来自母婴传播。在本研究中,阳性为母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47人,这47人通过母亲传播的可能性很大;HBsAg还可通过血液传播,本检测中有输血史的13名阳性者也许是通过血液途径传播的。本研究发现,婚检人群的HBsAg携带率为4.54% ,低于我国自然人群HBsAg携带率(10.32% 。这与我省广泛进行乙肝疫苗接种有关,使此年龄段人群得到有效保护,有效地阻断了乙肝的传播。婚检人群的HBsAg携带率虽然低于一般人群,但是婚检人群的健康不仅影响到婚育男女双方的健康,更会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安危。乙型肝炎病毒,不但可经母婴传播,而且可经精液传播给子代。赵连三等141对HBV经精子传播可能性的研究结果显示。在慢性HBV携带者的精液中检测到了HBVDNA,因此,这一情况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调查结果显示,HBV青壮年感染者多,这与他们社会活动较广、接触病毒的机会较多有关。HBsAg阳性率的性别差异情况:男性阳性率为5.60% ,女性阳性率为3.48%,男女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l6.589,P<0.05),男性多于女性,这与男性自我卫生习惯较女性差相关。

  HIV可以通过性接触途径传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本文中的大多数HIV阳性者承认性生活较乱。说明其感染途径极有可能是通过性接触。本研究结果提示,虽然HIV阳性者经体检无发热、皮疹、淋巴结和脾肿大等艾滋病临床表现,但作为HIV病毒携带者对社会来说是一个危险源。

  在本次婚检人群中,HIV阳性率为0.23%,按照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划分标准,我地区属于高流行区。HIV在我国尤其是我省均呈上升趋势。已从高危行为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随着婚前人群感染数量的增加,婚后人群及婴儿感染艾滋病的人数也必然增加。因此,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医学咨询工作,加强对HⅣ 的监测,有效控制HIV在一般人群中的传播工作已刻不容缓。应加强对HIV母婴传播及青壮年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更重要地是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流动人1:1的管理、防治艾滋病的传播,从而实现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

  总之,婚前医学检查对保证健康婚配,防止疾病传播,特别是乙型肝炎、梅毒和艾滋病等传染病的传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素质、降低出生缺陷儿必不可少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