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委办厅局人事处(职改办),各高等院校,省属各大型企业:

  现将《云南省201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高评委会承办部门须严格按照评审计划安排开展评审工作,不得提前或延期。

  二、各高评委会须严格按《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云人〔2004〕38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并于评审会议前一周,由各高评委会承办部门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共同抽取参会评委人选。

  三、为确保评审工作按计划顺利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须于评审计划安排时间之上月底前送达评委会承办部门,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