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遵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及《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文件执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如有新要求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届时将及时通知各单位。

  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有效查询日期截止到4月底前);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医疗机构盖单位公章,科室章均无效,试用期限截止9月13日);

  4、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考生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字);(以上表格可在附件内下载);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6、考生网上报名并按照规定上传照片后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需有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如考生上传照片不清楚,考点有权要求考生现场重新采集(现役军人报名需要部队团以上单位在申请表上盖上印章);

  7、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医师考试,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8、复印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每位考生一份档案袋,档案袋外保持清洁,可写姓名,不要编号,市局审核后统一编号。考生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考务费:今年实践技能考务费和综合笔试费分别收取,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实践技能考试费120元,综合笔试费待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收取。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83641595、83631397。各区市县辖区内考生咨询当地卫生局。

  大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及实践技能、医学综合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查询。

  外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内四区卫生局负责本辖区内门诊部(含门诊部)以下医疗机构考生报名材料的初审工作,市内一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单位统一到市卫生局报名(市卫生局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