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

  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申报推荐和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全省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要求,结合各市州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副高职称级技术人员现有数量及分布情况,确定2011年度全省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推荐申报计划数为300名,各市州具体指标分配。

  二、推荐原则

  各市州人社、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分配的推荐指标,综合考虑本地区各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合理分配各县市区的推荐申报名额,原则上目前尚无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乡镇卫生院优先推荐,已有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乡镇卫生院暂不推荐。

  三、推荐办法

  各县市区人社、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推荐申报计划,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遵循;自主申报、专家评议、公正公平、择优推荐”的原则确定申报对象并进行公示。各市州人社、卫生行政部门对县市区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汇总,与《2011年度湖南省农村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评审推荐表》于9月19日前一并报省卫生厅职改办。

  四、考试安排

  五、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