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类学(协)会: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眼、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医学检验与输血技术、急诊学、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201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各省辖市市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学(协)会向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审定后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省级学(协)会直接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到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从形式到内容进行把关,保证项目的质量。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三、各地、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到举办项目对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培养和锻炼师资队伍的重要性;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人和相关人员学习《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使其明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按表中所列项目逐一填写。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文字表述要准确、完整、简洁,符合各个要素的要求。申报表填写内容须打印,一式两份,经申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级项目的数量限定为2项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