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报名审核地点

  丰都县卫生局4楼医政科教科科409室

  二、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一代身份证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医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报名时, 须提交往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如成绩单或准考证等。

  7、在民营、个体医疗机构、村卫生站(所)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只针对2010年首次参考的且需提供在2010 年8月31 日前正式在编的证明,该证明须经我县卫生局盖章;考生本人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9、2012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未合格人员不需毕业证原件,资料齐后另附成绩单原件或准考证打印件。

  10、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毕业证和身份证不相符证明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注:凡复印件均需标注;复印属实”盖报考单位公章(统一A4纸)。

  三、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69号)文件规定,2013年重庆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临床、公卫、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和师承专业)类别执业医师每人48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370元;

  2、口腔类别执业医师每人50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390元。

  四、注意事项

  1、各试用机构应当对试用人员的学历、资格等进行严格把关,试用机构在为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应当核验其学历的真实性、其资格的有效性,均须加盖本机构公章。

  2、凡持假毕业证、假资格证、假执业证报考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考生,一经查出,除没收假证外,一律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及下年度起两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

  3、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4、为了确保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考生本人必须亲自提交有关材料接受现场审核,认真核对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的与考生本人相关的信息,现场签字确认后,报考基本信息不再更改。

  5、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