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职称论文发表,发表职称论文是职称评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很多人对职称论文发表要求不是很清楚,或是写好职称论文不知道如何发表,今天360期刊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职称论文发表有哪些要求,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和对应的专业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所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推荐给相关评委会工作部门。

  申报人对参与的科研、工程项目等,要附上主要的证明材料,并如实写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人所起的作用。

  申报人所提交的奖励或成果证书,应有本人姓名;如系集体奖状的,由获奖单位出具申报人所起作用的证明(含工程图纸等),并加上获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申报人所提交的科研项目成果,要明确甲方、乙方的作用,由项目参与单位提供当时工作情况说明,以分清责任,明确角色和作用。

  申报人提供虚假学历、资历,谎报业绩成果、挂靠申报工作单位,一经发现和查实,将列入失信档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伪造机关文件、印章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同步进行纸质和网上审核,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写明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审核环节负主体责任,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对造假、护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对该单位列入失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主管部门、政府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1、主管部门对通过人事单位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也同步进行纸质和网上审核并提交到正确的评委会。

  2、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对申报人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出具同意推荐评审意见。市将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和考核,对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申报材料把关不力、违纪违规问题严重的县(市、区)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推荐评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纸质材料和网上数据比对,两者相符的予以接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将纸质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网上申报材料也不予通过。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3)不符合填写规范;(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